销售抗癌假药 五名男子将获刑

2017年03月15日 20:12:51 |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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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来看一起销售假药的案件。研制阶段的新药,在尚未取得销售许可的情况进入流通领域,即被视为假药。昨天上午,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孙某等5人,为了牟取暴力,居然制造销售治疗肺癌的假药。

  AZD9291是英国阿斯利康公司研发治疗晚期肺癌的一种靶向药品,并未取得我国上市许可。不过阿斯利康公司申请专利后就将该药品的分子式向社会公开了。2015年年初,学习医药专业的孙某对照着该药品的分子式研究了起来。

  由于知识文化水平比较高,根据分子式自己研究路径,合成这种物质,他们合成这种物质最终结果和阿斯 利康公布出来的分子式是相同的或者是极其相近的,本案中嫌疑人是自己通过化学合成生成了这种物质。

  孙某研发的这种药物没有经过临床的检验,也没有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核通过。根据规定,只能以科研为目的,销售给专门研究药物的公司,药品的包装上也必须注明只供科研使用。但是孙某却销售给了蔡某、陈某等四名个人销售商。

  孙某的公司生产了以后销售给了蔡某,蔡某自己也成立了一个医药公司,蔡某获取药物以后销售给陈某,陈某也是医药公司实验室人员。陈某购买以后就销售给患者,也有销售给中间商。在流转过程中药从成本价30元一克一直到终端销售那里达到1000元一克。

  2016年12月,无锡警方根据线索将孙某、蔡某等五人抓获,并在孙某的公司查到大量假药。

  公诉人表示,经依法审查查明,孙某将自己研制的AZD9291通过网络向蔡某、陈某等四人以及肺癌患者销售共计1542克,而这种药品已经被鉴定为假药。

  本案当中是由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了相关的认定函,我们也据此认定涉案的药品是以假药论处 。本案当中几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都是生产销售假药罪,他们的法定刑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 们对法庭建议的时间也是在这个时间内。

  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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