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建议设立国家错案警示日

2017年03月14日 06:35:59 |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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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张立勇(资料图)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张立勇(资料图)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2日讯 在讨论“两高”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张立勇建议最高法院把5月9日上升为“国家错案警示日”,教育全国法官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

  2010年,河南法院将赵作海被无罪释放的5月9日确定为“错案警示日”,已连续七年于这一天邀请专家、学者和审判一线法官,反思错案教训,研究防范措施。与“纪念日”、“哀悼日”功效一样,“错案警示日”不仅是个案的警示,也是对司法公信力的修复和再造。

  代表委员小资料:

  张立勇,男,汉族,1955年7月生,山东荣成人。1976年参加工作,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大学哲学系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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