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每个驾驶人都熟知的,但却屡屡有人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前不久,淮安市淮阴区居民刘某酒后驾车时,一头撞上了执行公务的警车。3月2日下午,刘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淮阴区人民法院判了刑。
去年10月25号晚上,淮安人刘某与几名好友相约聚餐。期间,几个人都喝了不少白酒,刘某本人也喝了半斤多。喝醉的刘某一时头脑发热,居然想开车回家。
据了解,当时刘某的几名朋友也曾劝告他不要冒险,还是找个代驾为好。可刘某却不为所动,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蒙混过关。
当行驶到一处交叉路口时,刘某看到了对面驶来的警车。心虚的刘某想赶紧加速通过。却因为心慌没打稳方向,一下撞上了警车,造成了交通事故。
经事后鉴定,刘某当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91.2mg毫克/每100ml毫升,属于严重醉驾驾驶,应负全部责任。3月2日下午,淮阴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案件。法院审理认为,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此时此刻,法庭上的刘某也是后悔不已,一再保证绝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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