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徐州市铁路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几名被告人未经园林部门批准,私自砍伐54棵树木。植树节前,当地法院选择了特殊的处罚方式。
浇水、填土……在邳州八义集的这片空地上,几名被告人正在种植树木。
被告人魏某说,自己已经种了一百多棵树苗了。魏某及其同伴,先前砍伐了自家种植的54棵杨树。虽然是自己种的树,但属于省级重点公益林,而且砍伐时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故构成滥伐林木罪。案发后,几人认罪态度良好,补种了砍伐数量三倍的树木,并表示会好好爱护这些树。
徐州市铁路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肖丽称,这种恢复性的司法理念,让被告人进行复植、补种,这种认罪措施,在徐州是第一次。补种结束后,法庭当庭宣判。几人原本应判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结果都得到了从轻发落。
这不仅是一起环保特殊审判案例,对当事人、对环境、对法庭审判工作,也都具有积极创新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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