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老公去接送孩子,老婆撒谎孩子被抢,丈夫信以为真,于是发帖求扩散,结果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这件事发生在贵阳市乌当区。3月6日,贵阳市多个微信群和微博流传一条“抢小孩”消息,该消息称,贵阳市乌当区一女子带其3岁半女儿邹某雨从花鸟市场回城市山水途中,经梅兰山路乌当垃圾处理站附近,一男子趁该女孩家长不注意欲光天化日下抢走小孩,被女孩母亲拿包追打后放下孩子逃跑,并以此呼吁各家长出门谨慎带孩。
看到该消息后,贵阳网警及乌当分局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工作。经调查,3月6日20时许,乌当分局民警找到当事人车某(被抢女孩邹某雨母亲)核实情况,车某吐露实情,称此事系编造杜撰,目的是为了引起其老公邹某重视并亲自到幼儿园接送孩子。
“邹某今年44岁,车某比其小几岁,家里每天都是车某接送孩子,因此她怨气挺大,于是就编造了孩子被抢的谎言,目的是想吓唬邹某,引起他的注意,并担起接送孩子的责任。”3月10日,贵阳市乌当分局政工处吕警官对红星新闻记者说,孩子被抢当属大事,邹某曾问车某,要不要去调取监控看看?车某当即表示不用,称邹某每天去接送孩子就可以了。
邹某信以为真,便将此情况发布在朋友圈和群里,信息随后在微信群、朋友圈迅速扩散。

邹某将信息发布在群里面
吕警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由于车某并不使用微信,直至警方找上门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经民警普法教育,邹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主动在朋友圈及相关微信群中发布澄清信息,乌当分局对其网上散播不实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邹某澄清信息
吕警官想通过红星新闻记者解释,虽然车某向老公撒了谎,但两人之间属于私人谈话,而邹某未经核实之下将情况编成信息,通过朋友圈和微信群传播,这是造谣和传谣。“当你在网络公共区域传播信息,在不确定情况时,一定要向有关方面核实再发布,譬如此案一定要向警方核实后再发布。”吕警官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市民大多都缺乏这种意识,希望通过媒体广而传播,让更多市民知道。

警方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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