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网购,
但网络销售的商品质量
究竟如何?
近日,江苏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网络商品抽检情况和2016年度江苏网络购物典型案例及消费提示。在包括手机、水晶珠宝等网络销售商品专项抽检中,纺织服装鞋箱总体合格率不到六成。在网络消费购物投诉中,涉及微信公众号、微商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网络购物投诉,成为消费投诉新热点,投诉数量不断增多。

纺织服装鞋箱总体合格率较低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李艳介绍说,2016年工商部门选择质量投诉较多、消费者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种类,对互联网销售的手机、水晶珠宝、纺织服装鞋箱、母婴用品、家用电器等商品质量进行了专项抽检。

为全面了解江苏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状况,结合国内网络交易发展和经营的总体状况,抽检在涵盖淘宝、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亚马逊等国内较有影响力的电商平台的基础上,还包括苏宁易购、有货网、好享购、中邮快购等省内电商平台。抽检主要通过网络购买方式,由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重点围绕网络购买量相对较多、消费者投诉量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以及工商部门监管执法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相对集中的网络交易商品种类,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检。
“全年共计抽取样品1342个批次。经检测,其中756个批次合格,586个批次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56.3%。从抽检商品的类别看,手机总体合格率为61% ;水晶珠宝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5.7% ;母婴用品抽检总体合格率为75.3%;家用电器抽检总体合格率为68.5% ;纺织服装鞋箱抽检总体合格率为39.3% 。虽然总体合格率不到六成,但是全部586个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网络交易商品中,仅标识说明不合格的就达到316个批次,占总数的比例为53.9%。”李艳说
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法商品罚款29.42万元
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85号令)和《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的规定,工商部门将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分四次全部在江苏省工商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布。同时,通知样品标称的生产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对经网络商品抽检并依法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依法责令被抽样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网络商品经营者无法联系的,根据商品不合格的情况,指导、督促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对不合格商品信息及被抽检网络商品经营者的虚拟店铺实施商品信息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
此外,工商部门还根据抽检不合格商品线索,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截至2017年2月底,各地共立案72件,结案41件,罚没款29.42万元,列入异常名录的网络经营者15个,采取其他行政处理措施的网络经营者188个。
微信公众号、微商成投诉新热点
除了互联网销售商品专项抽检外,李艳还表示,随着互联网时代消费维权渠道的多样化、便捷化,消费者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加强,在网络购物快速增长的同时,关于网络购物领域的消费投诉也逐步增长。

2016年,江苏全省12315系统共处理涉及网络购物的消费者投诉36511起,占全年投诉总量(134430件)的27.2%,比去年涉及网络购物的消费者投诉(16429起)增长122.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8.96万元。
从2016年度网络购物的典型案例来看,与往年比较,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比如,涉及微信公众号、微商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网络购物投诉,成为消费投诉新热点,投诉数量不断增多;“双十一”、“双十二”等网购集中促销期,往往引发消费投诉的高峰。
“除此之外,涉及旅游、个性定制、信息发布等生活服务领域的网络消费,也已成为网购投诉的重点。”李艳说。
网售商品商标侵权、刷单等将查办一批有影响、有典型意义的案件
不论是抽检曝光,还是消费维权,净化网络市场重在监管。李艳介绍说,今年工商部门将继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强化互联网领域的监管执法力度。利用在线监测、搜索、数据研判分析等方式,针对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刷单炒信等问题,查办一批有影响、有典型意义的网络违法案件,切实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同时,李艳还透露,今年年底前,准备在全省评选出一批诚信经营的网络交易平台和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创建活动,积极发动电商企业参与创建,切实推进加强行业自律和企业自律,推进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水平的提升。
此外,工商部门还将积极支持宿迁市政府创建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协助做好示范区创建试点任务的有序推进和落实,确保示范区创建取得积极成果。在商品质量抽检方面,工商部门会对消费者投诉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重点围绕电子产品、服装、鞋帽、纺织等日常消费商品,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委托实施的主体、抽检商品种类将进一步扩大。
“将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电商平台、消保委等联系,加强网络商品信息通报和数据共享,提高网络商品质量监管水平。同时,我们还将顺应网络交易发展的特点,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针对节假日以及6.18、8.18、双十一、双十二等网络集中促销节点,开展在线监测,进一步提高监测效率和违法线索的发现能力,为加强精准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李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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