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破解城市管理执法难题 需从立法层面完善

2017年03月08日 21:04:53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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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努力形成城市综合治理法治化新格局。

城管行政执法就是城市治理的一个重要领域,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面对跟老百姓利益切身相关的事件。城管到底有哪些执法权限、该如何执法?一直是大众讨论的话题。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张凤阳也一直是这个问题的研究者,今年两会,他就带来了关于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和执法方式改进的提案。

城管执法困境

张凤阳经过大量的调研了解到,目前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对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事件时,会遭遇很多的偶发情况。

比如,在正常的执法过程中,遇到小摊贩违规占道经营却不配合城管治理,拒不整改。对此城管只能强制没收小贩经营物品,但却往往被指责为暴力执法,甚至遭到暴力反抗。

鉴于此,张凤阳认为,城管执法中迫切需要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然而囿于城管部门有限的行政资源和较弱的行政禀赋,要破解城市管理执法难题,这就需要强化执法人员的执法地位,更要从立法层面来完善。

张凤阳说:“对于城市管理问题,我们需要换位思考,要多一些理解,因为直接和民众、城市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如果把这个问题处理好,城市的和谐、稳定、有序,还有城市宜居的生活质量都会得到一个保障。”

【破解城市管理执法难题

为了破解城市管理执法难题,2016年张凤阳多次到南京市城管局调研,实地观察城管队员的街头执法,详细了解指挥调度平台和无人机等新型执法手段。 

经过大量的调研论证,张凤阳针对城管执法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

(一):推动城市管理相关立法工作

目前城管执法中行政处罚法一般性的规定,分散在若干个部门,所以彼此的内容会有冲突和脱节,有的城市管理跟卫生管理条例都是20年以前的,跟今天的社会现状不完全适应,需要做出一些调整。

因此要通过推动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相关立法工作,明确权责,让他们执法有据,防止错位执法。

(二)统一城管执法人员的身份

从全国来看,城市执法人员身份多元,公务员、事业单位、财政自收自支人员、甚至临时工都有。

△ 图/视觉中国

身份混杂的执法队伍难以体现城市管理执法者的权威性,因此要通过统一的身份来更好的进行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建立强力、有效的高位协调机制

城管的大部分职能是从涉及城市管理的其他部门划分过来的,从国家层面来看,城管的协调机制是划分在住建部。从执法现实来看,目前城市管理执法所涉及的职能也变得越来越多,执法处罚之后难以处罚的情形也时有发生。现有的协调机制已经难以满足,因此需要建立更高层次的综合协调机制。

△ 图/视觉中国

扛起知识分子的社会担当

不止是关注城管执法问题,作为一名全国政协委员,张凤阳五年来每年都向大会提交了含金量十足的提案建议。

一直促使他全心投入履行政协委员责任的,是他作为知识分子的社会担当。

在本次两会上,习总书记关于知识分子的重要讲话让他和同事们备受鼓舞。他感到,眼前正是知识分子大有作为的黄金时代。

张凤阳说:“习总书记这一次在讲话中,进一步重申了知识分子这样一个科学技术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知识分子倍受鼓舞。当然从我们自身来讲,我们也感到有一些压力。怎样通过教育系统、通过自身改革、通过自身努力,提升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水平,对我们来说这也是需要付出更多努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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