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专稿/记者:周玥岑)2月28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加快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副秘书长夏心旻指出,此次出台的《意见》是目前江苏联合奖惩方面规格最高、设计部门最多、涵盖领域最广、惩戒措施最全的制度性文件。
信息共享 失信人无所遁形
这次出台的《意见》中明确强调,联合惩戒部门之间要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负责将省法院上传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时推送给联合惩戒部门。随后,各相关部门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形成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网络化、智能化查控体系。
在信用信息共享基础上,由原先单个部门在单一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实施惩戒,变为现在由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共同实施惩戒,建立精准有效的联动实施和绩效反馈机制,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此次《意见》共有55个部门和单位参与实施联合惩戒,多于国家11个部门;惩戒措施达到68项,多于国家13项,因此,对于失信人可以说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意见》的约束行为从政府到社会,从市场到个人,具体涉及金融机构审批、民商事行为、行业准入、安全生产、政府采购招投标、政府优惠性补贴、法定代表人任职、公务员人员招录、文明单位参评、高消费行为等30多个重点领域。
由于很多失信被执行对象都是公司、企业法人,因此,《意见》中有针对性的将招投标领域的限制作为突破口。省信用办会同省法院组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部门,重点在政府公开招投标领域,以及国有资金建设项目和货物招投标、土地招投标等领域中实施信用报告、信用审查等信用管理制度。
同时,《意见》中各项惩戒措施都将实施双向共同惩戒。也就是说,各项惩戒措施的落实由省信用办、省法院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实施,既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向各联合惩戒单位共享信息,各单位又要定期将惩戒情况反馈至省信用办和省法院。通过设立双向共同惩戒的机制,最大限度地争取实现公平正义和信息公开透明。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