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了,户也过了,对方不给钱还找理由砍价,这事叫江都的佘先生气不平。今天(2月26日),他向《关注》求助,请《关注》记者去给评评理。

佘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他通过中介,将房子卖给当地的一位顾先生。佘先生知道他有正当职业,出于信任未收到全款的情况下,就把房子过了户,以方便对方办理贷款手续。佘先生说,当时双方协商的价格是82.6万,顾先生给了25万,然后剩余的部分打了欠条。

记者看到,买方在欠条上写着待银行贷款下来后结清。佘先生说,虽然对方打了欠条,但可能是由于顾先生申请的是商贷和公贷相结合的贷款方式,贷款出现了问题,导致尾款拖了一个多月始终没动静。不仅欠款拖着不给,对方又进一步提出砍价,这让他很难接受。
随后,记者找到了买主顾先生。他说,这套房子准备用于婚房,结果佘先生隐瞒了离婚卖房的事实。顾先生夫妻是去年才结婚,觉得心理上过不去,所以希望房东在卖房子价格上能让一下步。

但佘先生反驳,当初对方也没细问,错不在己。最终,经过协商,佘先生表示可以再减6000,双方这才达成协议。顾先生表示他们马上去银行,把贷款申请下来,一次性结清房款。
买房子是大事,事前要多了解,好过事后闹意见啊。
来源丨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编辑丨罗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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