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耕身
(作者杨耕身,荔枝新闻特邀评论员,资深媒体人;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为什么别人都有好的家庭?我没有!”“我死了……为家庭减轻负担,为他们(省)下一笔钱……”这是云南镇雄少年小龙留在世间最后的话语。1月27日除夕之夜,这个年仅15岁的留守少年没有去看满天璀璨的烟火,也没有跟家人互诉衷肠话新年,而是决绝地喝农药自杀了。
据悉,因迫于生计,小龙的父母常年在昆明务工,却发展得很不好,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小龙的父亲付先生心情不好,不仅无暇过问小龙的学习生活,还常把自己的怒火撒在小龙身上。就这样,由于父子之间长期缺乏沟通交流,加上小龙性格比较孤僻,自尊心和逆反心较强,致使父子关系一直很紧张,经常吵吵闹闹的,却始终没想到小龙会去喝农药自杀。
这样的新闻事实,连复述一次都让人痛不可止。我们都曾经以为,与父母的骨肉分离,是留守儿童问题的渊薮,但在小龙之死的事件中,真正出人意料的是,他恰恰是死于与父母难得的一次聚首之时。
我不想对正处于悲伤中的小龙父亲说些什么。但毫无疑问的是,“今天我们怎样做父亲”,一直是这个民族要面对的考题之一。而父亲素质又何尝不与经济社会息息相关?
除此之外,留守儿童问题之所以复杂深重,其原因就在于它所面对的是每一个具体的、敏感的个体与心灵。然而一直以来,我们是不是总以简单的办法来面对这样一个群体的问题?
比如,在很多时候,我们在谈论留守儿童的问题时,是不是仅仅出于预防犯罪的目的?我不能确定。但在去年11月,我国民政部修改“留守儿童”的定义时,所依据正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之前的“父母一方外出务工、不满十八周岁”,改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
我们不应当仅仅为了预防犯罪才关心留守儿童。中国留守儿童问题中,成为受伤害者比成为罪犯的问题要大得多,也重得多。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一项调研发现,49.2%的留守儿童在过去一年内遭遇过意外伤害。43.8%的留守儿童对学习不感兴趣,49.4%经常没完成作业。那么,他们是否得到了适当的帮助?
定义的改变使得“留守儿童”的数量由原来的6102万,锐减为现在的902万。但现在看来,即使是符合留守儿童条件的小龙,也并没有得到更好的关爱。
邻居都知道付先生经常打骂小龙,这是否涉嫌家暴?小龙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状态学校是否知道?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当小龙被打骂或心理出现问题时,有没有地方可以求助?更重要的是,小龙的父亲付先生有没有机会学到:该怎样和孩子相处?
我能想像,当我这样提问的时候,一定会有许多人会指责以不了解国情,或求全责备。这恰恰是更大的问题所在。试问,如果可以抛开任何一个个体,那么我们又如何能够关爱留守儿童?
不让一个孩子成为罪犯,这仅仅是最低的要求。可以想象,假如小龙没有自杀,而是在孤僻和打骂中长大成人,建立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了,他有爱自己孩子的能力吗?他会懂得怎样做爸爸吗?他的下一代又能健康成长吗?恐怕很难。
事实上,有关部门对于如何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早就提出了措施,去年年初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就提到: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各地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
“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
一年过去了,这些意见执行得怎么样了?至少在小龙身上,我们没有看到太多的改变。
而在小龙之前,留守儿童问题已经在这个国度已经迁延数十年,很多的小龙都非正常死亡掉了,但留守儿童问题依然作为问题在存在着。
1991年,中国签署《儿童权利公约》。公约明确,儿童“享有拥有家庭的权利”、“与家人团聚的权利”、“有权受到父母良好的照料”。这表明,留守儿童从来不是一个可以放任的问题。
无论如何,留守儿童问题不会自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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