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出台 农地制度再行重大改革 放活土地经营权成最大突破

2017年02月03日 18:59:04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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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

  实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到2016年我省农地流转面积已经突破3200万亩,土地流转率超过一半,"三权分置"格局已基本形成,但还存在着"三权"界限不清、权利主体不明、土地流转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为此,《意见》明确了实施农地"三权分置"的基本原则:坚持农民主体,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坚持政策底线,不能损害农民利益;坚持循序渐进,审慎稳妥推进改革;坚持市场取向,努力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意见》最大的亮点在于赋予经营主体更有保障的土地经营权,这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键。《意见》提到,要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土地经营权流向种田能手和新型经营主体。支持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发展种养结合、改良土壤、提升地力,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

  为确保"三权分置"稳步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确认"三权"权利主体,明确权利归属;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扶持体系。《意见》对于提升我省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水平、推动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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