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纪委今天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这3起典型问题是:
2016年11月1日晚,江浦建筑设计院院长邓庆松、副院长姜吴仁在某酒店违规公款接待市规划局浦口分局副局长马晓玲,以及业务合作单位浦口区康居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刘飞,副总经理刘辉等人,共计消费人民币4757元。浦口区委规划工作委员会书记姜楠、分管纪检工作的党工委班子成员关智慧,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常州市武进区地税局局长何国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中19个相关企业负责人赠送的价值3.85万元的70条高档香烟。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副局长何勇、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周超,于2015年11月5日至9日带领22名高中老师赴长沙某中学考察学习,考察结束后前往张家界、凤凰古城等景区公款旅游,费用共计3.64万元。
以上涉案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行政撤职、全额退缴相关费用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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