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确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保问题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保再减后顾之忧

2017年01月15日 19:27:34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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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对我省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保予以明确:省聘大学生村官在使用专项事业编制期间参加所在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同时参加所在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为其办理参保、缴费等手续,并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和"苏北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分别由所在服务单位和服务所在地"苏北计划"项目办为其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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