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纪委近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江苏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是:
镇江国控集团经济运行部原副主任田志坚,在2014年10月至2016年3月担任镇江市诚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违规将本人私家车相关费用共计1.395万元在公司账上报销。
扬州市江都区人社局就业管理处副主任赵从良利用职务之便,在2016年5月14日中午,让邵伯镇劳动保障所所长徐怀荣在邵伯镇宴请自己同学及其客户等一行13人,餐费及酒水共计花费6090元。此外,徐怀荣还存在将应由个人支付餐费在劳保所账上报支问题。
泗洪县界集镇公路站站长杨军华在2016年2月,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工程老板赠送一箱白酒,并答应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
【江苏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
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西寇社区原党总支副书记、拆迁安置部副部长吴军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4名被拆迁户现金共计14万元,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新沂市新店镇胡庄村会计陆敬涵,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拿本村一低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一折通"账户,并先后4次从该帐户领取低保金共计8000元,用于个人开支。
以上涉案人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开除党籍、追究刑事责任、退交及支付相关费用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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