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级法院近日通报了迄今为止江苏最大的一起环境污染案。南京一家染料公司将2600多吨废弃硫酸,偷排进扬州、泰州的新通扬运河、泰东河等多处水域,被处罚金2000万元。
2014年5月,扬州与泰州交界河流发生水污染事件,扬州市加大了周边水域的排查力度。不久,江都区环保局发现一艘可疑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而船主丁某并不具备处理危险废物的资质。经查,丁某还有"上家"王某,这2600多吨废硫酸的处理是王某从南京徳司达公司接的一笔生意。这批硫酸平均浓度为59.34%。通常情况下,浓度50%以上的废酸处理价格为每吨3000元左右。而徳司达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某,明知另一家公司的王某不具备废酸处理资质,竟然以每吨580元的低廉价格交由对方处理,捞取回扣。而王某接收废硫酸后,又转手给了丁某。几方勾结,将2698.1吨废硫酸倾倒至泰东河、新通扬运河的相关水域。
主审法官尹晓涛:“是直接通过船舶,多点而且是深夜长时间地进行排放。”
法院审理认为,废酸严重破坏了水资源,对沿河单位、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长期且严重的危害。去年10月,扬州中级法院最终判决,德司达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处以罚金2000万元。总经理助理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经手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80万元,运送废酸的船主丁某和船舶也被依法控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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