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这家企业把废弃硫酸偷排进扬州新通扬运河,被罚两千万!

2017年01月07日 18:26:46 | 来源: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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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企业的废弃原料,都要经过专业处理。但是,近日,南京一家染料公司竟然将2600多吨的废弃硫酸,偷排进我们扬州的新通扬运河。因为性质恶劣,这家公司被处罚金2000万元。昨天(1月6日)下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通报了这起江苏最大的污染环境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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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扬州与泰州交界河流发生水污染事件,我市加大了周边水域的排查力度。不久,江都区环保局发现一艘可疑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船。

  主审法官尹晓涛说,当时发现的时候,还有残存130吨左右,带有浓烈气味的废酸液体,经查船主是丁某,然而,丁某并不具备危险废物的处理资质,这些废硫酸到底从何而来呢?原来,丁某只是俗称的“二道贩子”,他还有上家王某。王某是南京一家公司的经营人,经他交代,废酸液体的是由南京徳司达公司交给他处理的。

环境污染3

  经查,南京德司达公司产生的废硫酸平均浓度为59.34%。通常情况下,浓度50%以上的废酸处理价格为每吨3000元左右。而该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某,明知另一家公司的王某不具备废酸处理资质,竟然以每吨580元的低廉价格交由对方处理,为的是从中捞取回扣。而王某接收废硫酸后,又转手给了丁某。几方勾结,将2698.1吨废硫酸倾倒至泰东河、新通扬运河的相关水域。尹晓涛说,他们是直接通过船舶,在扬州泰州之间的河流当中,多时间段排放,而且是深夜长时间的进行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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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审理认为,废酸对水资源的破坏后果严重,对沿河单位、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的危害长期存在极其严重。去年10月,扬州中级法院最终判决,德司达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处以罚金2000万元,并对涉案人员依法处置。对于他的直接负责人员王某,也是总经理助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对其中经手的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八十万元。对其他涉及运送废酸的驾驶员 以及丁某所雇用的船控处理人员,由于属于从犯,适用从宽的政策,依法予以了处置。

  环境污染事件严重威胁公众健康,对于这类违法犯罪,必须严惩不贷!

  来源| 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编辑| 殷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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