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基,是老百姓收入的重要渠道。我省《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增加老百姓的劳动报酬和工作收入。
《意见》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放到重要位置,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可行且有所突破的政策措施,明确标准,进行量化,努力让老百姓有更加真切的获得感。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着力拓展就业新空间"是实现高质量就业的基础。《意见》提出:通过培育新产业、发展服务业,创造更多高端岗位;扶持小微企业,发挥其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等,多措并举,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是实现高质量就业的路径。《意见》提出企业要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等,把对劳动者技能的重视前移。
"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则是保障。《意见》明确,要逐步缩小一线职工工资与经营管理者收入差距,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等。
江苏省社科院副院长吴先满说,这四个方面应该说是有机联系的,既要有就业的机会,又有就业的技能,还有政府部门和一些社会组织来督促工资及时地支付发放和必要的正常的增长,这样来讲使得就业政策能够很好地得到执行,为江苏省老百姓的富裕提供最重要的、最核心的、最基本的保障。
【实现高质量就业】
基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着力拓展就业新空间"
具体措施:培育新产业、发展服务业,创造更多高端岗位;
扶持小微企业,发挥其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由政府购买一批基层岗位,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采取内部退养、内部分流、转岗就业和托底安置等渠道,妥善安置分流职工。
路径:"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具体措施:企业加大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力度,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
省级教育经费用于技工院校示范校和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经费增加到5000万元。
保障:"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具体措施: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指导企业形成以一线职工为重点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逐步缩小一线职工工资与经营管理者收入差距,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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