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的人都知道,万一开车撞了人,应该第一时间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可是,盐城人王某去年四月在扬州宝应开车撞伤一名老人后,不仅没有报警和施救,反而将老人卡捂致死、弃尸河中。最近,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去年4月13日清晨,扬州宝应一村级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但令人不解的是,尽管地上有一摊血,却不见被撞伤的人。很快,警方在事发地附近的河流中发现一具老人尸体,据目击者称,老人就是被撞伤的人。
很快,肇事司机王某被警方抓获。王某称,当天将老人撞伤后,因担心会承担老人后期治疗的巨额医药费,于是萌生了将老人杀死一了百了的念头。而就是这个邪念,令案件性质发生了变化,交通肇事转变为了故意杀人。
扬州市检察院检察官赵舒宇说,当时王某从车上拿出了擦车的蓝色毛巾,掩捂老人的口鼻部位长达几分钟,直到老人停止挣扎……
将老人捂死后,王某先将尸体丢弃在事发地点旁的菜田里,后来因为担心被人发现,便又开车折返回来,将老人的尸体进行了转移。王某将老人的尸体运到大溪河桥上,从桥上抛尸入河。
最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四年。
王某践踏法律、漠视生命、甚至为了推脱责任残忍剥夺他人生命,他必然无法逃脱法律的惩罚。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