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解读 挖掘创业潜力 释放创富活力

2017年01月05日 19:16:19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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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富,是高水平全面小康的直接体现。群众致富的最大潜力在创业。江苏省日前发布的《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未来四年,江苏省将进一步优化环境、改进服务、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各类社会群体依靠自身努力和智慧创造财富。

  通过创业带动富民是此次《意见》的重要特点。《意见》将大力推进创业富民放在首位进行部署,要求优化创业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加大对创业创新的用地支持力度;加强创业载体建设。

  万事开头难,资金是创业所急需。《意见》提出,要落实创业财税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创业。加大金融对创业的支持力度。

  优化创业环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

  扩大"多证合一、一照一码"适用范围,推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住所登记改革,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

  加大对创业创新的用地支持力度:

  符合一定条件的新业态,可实行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内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加强创业载体建设:

  每年遴选认定一批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并给予一次性奖补,到2020年遴选认定省级创业示范基地200个。

  ……

  落实创业财税优惠政策:

  完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基地运营经费、场地租金等补贴政策

  加大金融对创业的支持力度:

  鼓励各地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1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30万元,贷款期限从最长2年延长到3年 

  江苏人才发展战略研究院专家、南京理工大学创业教育学院副教授田辉说:“这些实质性的措施,一定能够解决创业者在创业之初,他们很多的燃眉之急,能够带来实质性的效果。”

  打开创业之门,开启富民之源。在优化创业大环境的同时,《意见》还明确,要大力推进返乡下乡人员创业,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开发农业农村资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采取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综合措施,解决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融资难问题。

  以创业促富民,《意见》提出要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着力提高居民股权红利收入,引导居民参股创办企业;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居民提高租金收入水平;大力开拓保险市场,引导居民利用保险防范化解生产生活风险。一系列富民举措的出台,将极大激发我省居民的创富活力。

  江苏人才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教人才研究中心主任、南京理工大学创业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周小虎说:“增大了居民的股权的红利收入,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我觉得这次《意见》在这个方面是一个重大突破,这有利于满足我们居民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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