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近日首次以公益诉讼人身份依法对江苏安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喻益伟、赵孝平污染环境案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16年5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环境保护局接到举报,位于雨花台区雄风路307号的安伟公司无资质从事废旧电池回收,无防渗漏措施;该公司还擅自在厂房外下水口倾倒酸液,之后流到新板沟,经工农河最终汇入长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检察机关查明,该公司共向城市下水管网倾倒未经处理的、含有大量重金属的强酸废液,合计249.61吨。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起案件的涉案单位和个人虽然受到刑事追究,但造成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社会公共利益被损害的现状未得到纠正和弥补,安伟公司及相关个人 应当承担污染修复和生态恢复的损害赔偿责任。
目前,该案处于受理审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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