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3日),《扬州新闻》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元旦小长假期间,扬州市价格举报中心共接到各类价格投诉20起,和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从投诉内容看,商品零售价格是投诉热点。

元旦期间,南京市民周先生在仪征一家商场购买商品时,价格出现偏差。商品的标牌价格是2.9元,但是结账付款时变成了3.9元。店员解释说,2.9元是开业时搞的活动,现在活动结束,但是标价牌没有换。
周先生认为收费不合理,随即向扬州市物价部门举报。接报后,物价部门和商家取得联系,对投诉的内容进行核实,并作出了处理,并且把差价退还给周先生。扬州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起案例中,经营者以低价招揽顾客再以高价结算,这种行为涉嫌价格欺诈,物价部门可依法对其处以5万-50万的罚款。

在20起投诉中,商品零售价格投诉占6起,主要反映商品零售价格不合理,经营者不明码标价等行为。其他投诉涉及停车收费、物业收费、宾馆价格、教育收费等。其中,对物业公司交房时强制收取装修押金这一行为,扬州市物价部门表示,虽然这种情况很普遍,但却是不合理的。
来源丨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编辑丨陈文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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