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制定首部地方法规”入选省十大法治事件

2016年12月12日 15:10:40 |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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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山网讯 在日前举办的2016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上,镇江市人大常委会申报的《我市获地方立法权后制定首部地方法规——〈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荣获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

  另据了解,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蕾荣获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市法治办专职副主任王卫红和市委政法委法治处处长刘元平撰写的《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思考》荣获论坛三等奖。(何瑞 石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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