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一年一度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跟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安全文明出行是交通管理的重中之重。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和电动车数量的激增,我市交通安全管理依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12月7日,市交警支队发布了今年前11个月我市交通亡人事故大数据。从这些数据中,我们或许能得到一些警示,让每个交通参与者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成为安全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和受益者。

市区亡人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2016年1~11月份,市区一般事故同比下降12.17%,亡人事故同比下降5.4%,伤人同比下降18.14%。
事故主要特点
从事故发生时间分析:
亡人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主要集中在7~9时和17~19时。7~9时发生事故占15%,死亡人数占15.5%;17~19时发生事故占17%,死亡人数占17.5%。两个时段发生的亡人交通事故起数占总数的32%,死亡人数占亡人总数的33%。
从事故发生辖区分析:
主城区发生亡人交通事故占30%,死亡数占30%;市区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国省道路发生亡人交通事故占56%,死亡数占57%;开发区发生亡人交通事故占13%,死亡数占12.6%。
从事故发生天气分析:
雨雪雾恶劣天气共发生亡人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8.19%;死亡数占19.42%。1~11月份恶劣天气对市区交通事故的影响较大,加大了亡人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
从事故发生的路口路段情况分析:
发生在交叉路口的亡人交通事故占55%,死亡数占55%;发生在路段上的亡人交通事故占43%,死亡数占43%;发生在桥梁上的亡人交通事故占2%。
从交通方式分析:
驾驶小型客车发生的亡人交通事故占57%,死亡数占56%;驾驶重型货车发生的亡人交通事故占16%,死亡数占17%;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的亡人交通事故占23%,死亡数占22%;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的亡人交通事故占46%,死亡数占45%。
发生交通事故原因综合分析
1.从发案道路看,国省道路死亡事故多于县乡和城市道路。
2.从路口路段分析,发生在路口的事故明显多于路段及其他地方的事故。
3.从24小时发案分析,夜间事故多于白天,下午事故多于上午。高峰时段发案于7-9时和17-19时。
4.从交通工具分析,小客车肇事最多,其次为电动自行车、二轮摩托车和重型货车。
5.从违法原因分析,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遇情况措施不当、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停车,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争道抢行,不按规定横过道路等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典型案例
案例一:今年10月13日17时许,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市区海阔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人民南路交叉口时,与沿人民路由北向南,唐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致唐某某受伤,两车损坏。
案件评析:本案中,经调查取证发现:唐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王某驾驶机动车疏于观察,是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唐某某应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案例二:今年11月20日7时许,任某某驾驶“小刀”牌电动自行车载着乘车人王某某沿市区开放大道由北往南行驶,行至该道路新洋段时,剐撞同方向在前面行驶BRT公交车,造成任某某及王某某摔倒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任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案件评析:本案中,任某某驾驶制动器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未注意观察前面情况,剐撞在前面正常行驶的车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出重拳治交通安全“顽疾”
从上述数据中,我们不难看出,由于电动车数量的急剧增长,加上电动车骑行人交通安全意识差,电动车(摩托车)亡人事故较多发,且多发生在市区周边的国省道路及县乡道路上。特别是电动车(摩托车)亡人事故占了事故总量五成以上,电动车行车安全成了城市交通安全的“顽疾”。
为遏制这一现象,今年起,我市交警开展了“三项攻坚”、“百日行动”、“黄海行动”、“创文”交通秩序大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对电动客三轮违法规定载人、从事非法营运、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行为人一律施行实名处罚,并录入个人交通诚信系统,同时抄告其所在单位。其中对摩托车、拖拉机、电动三(四)轮车等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重点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对其重点违法行为一律扣留车辆进入一般程序处罚。目前严管已初见成效,市区电动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事故量明显回落。
今年,交警部门还针对市区数百条道路的乱停车现象进行了严管,停车秩序明显改善。下一步,盐城交警将继续加大城市“乱停车”整治工作力度,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在全市范围推广背街小巷管理经验。同时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完善监控抓拍系统,推广群众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发展群众参与共治,共同构筑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