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男子意外杀人 子女劝其自首并报警

2016年12月08日 10:31:35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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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夕夜,是阖家团圆的时刻,但泰州一名父亲,在除夕夜干了一件荒唐事。他杀了人,还跪求儿子帮助掩藏尸体,但是,子女在知道父亲的举动后,严词拒绝,并且大义灭亲。但是一意孤行的父亲,并没有听取儿女的劝解。近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郑书简,泰州兴化市陈堡镇人,今年59岁,老伴去世多年。他在法庭上交代,他和死者芦某是旧识,曾经发生过不正当男女关系。事发当天,芦某去他家催要2000元欠款,他趁机想和芦某发生性关系,但是遭到了芦某的激烈反抗,为此,他强行勒住芦某的颈部往床上拖,随后就听到了芦某颈部有异响。看到芦某口吐白沫,郑书简傻了,考虑到自己家庭状况,他一不做二不休,将芦某掐死于屋内,藏尸于床底,并拨打了芦家人电话,要求巨额赎金。

  被告人郑书简表示,自己要赎金是为了出于转移警方视线的目的。

  躲过公安机关的初步侦查后,郑书简在凌晨4点多,请求儿子帮忙转移尸体,但是,遭到了儿子和儿媳的拒绝。儿子明确告诉郑书简,他已经报了警。

  被告人郑书简介绍,当时儿媳劝我去自首,但是当时没有听从他们的劝告。

  郑书简说,他当时怕孙子看到尸体受到影响,于是选择了藏尸。他将死者的手机、电动车进行了藏匿丢弃,尸体抛弃于镇里的朝阳河内,自己则去了南通如皋的女儿家。女儿知道郑书简杀人后,也劝他自首。

  被告人郑书简介绍,自己想去见一下自己的外孙、女婿,所以就在那里等,在等的过程中被抓了。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自首的途中被公安抓获的,可以认定为自首情节,而自首情节法院可以依法作出减轻或者从轻处罚。郑书简表示,经过子女的多次劝说,他当时已经悔悟,谁知在去自首的途中被公安抓获了。

  根据郑书简的犯罪经过,公诉机关认定郑书简属于坦白,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在这场悲剧中,这对儿女能够大义灭亲,我们要为他们点赞,试想,如果他们也帮着隐瞒,这一家人要背负多么沉重的包袱。希望每个人都能严守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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