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可是女子李某竟然利用自己年仅两岁的孩子作掩护,先后十八次盗窃水果店。您说这样的母亲,会把孩子带向何方?
11月初,南京秦淮警方接到月牙湖一家水果店的报警。店老板称,最近店里对账时发现少了1万多块钱,他们已经确定了嫌疑人是谁。
偷钱的是住在附近的女子李某,20多岁。李某常带着儿子来买水果,一来二去大家就熟悉了。水果店生意忙缺人手时,李某也来打打零工。
监控里我们看到,当时嫌疑人坐在水果店的收银台。店里来了顾客后,阿姨去忙了,嫌疑人就坐在收银台前面。趁阿姨不注意,就伸手去够,去拿。我们看到,她已经完成了拿钱的动作。拿完钱,把钱装在衣服口袋了。
李某每次来店里都会带着儿子,让儿子和店员玩耍分散注意力,自己找机会偷取营业款。直到老板发现数目不对,调取监控才真相大白。
他们把嫌疑人喊到店里,嫌疑人也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当时写下了悔过书,答应把盗窃的现金及时返还。但是事后打电话,就不接了。
经查,在写下悔过书的第二天,李某就逃离了南京。11月底,警方在李某的老家句容将她抓获。李某交代,因为在水果店打过零工,知道店里现金摆放的位置,从今年6月份开始,她就找机会盗窃。为了给自己打掩护,她每次都带上2岁的儿子。
目前,李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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