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 去年7月,如皋下原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章某因家庭矛盾,深夜持杀狗刀捅死结发妻子。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综合被告人章某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自首及儿子上书求情等因素,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遂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有期徒刑12年。
今年51岁的被告人章某系如皋市下原镇人,小学文化,平时在家务农。2013年,章某的左半个身子中风,第一次住院看病就花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平时的生活开支全靠妻子孙某一人打工维持。患病后,章某脾气较为暴躁,经常因儿子的事情与妻子吵架。而妻子处处偏袒儿子,让章某十分生气。
2015年7月9日凌晨2时许,章某起床上完厕所后,想到自己与儿子平时的矛盾,而妻子却纵容儿子,加上自己脚痛得厉害,又没有钱看病,感觉今后的日子没法过,遂产生了与妻子同归于尽的想法。于是,他找来一把曾用来杀狗的单刃尖刀,悄悄来到妻子孙某的房间,将其捅死。接着,章某赶紧打电话向110报警,称自己杀死了老婆。随后,章某又持刀刺戳自己颈部、胸部等部位欲自杀。后章某被送至如皋市人民医院抢救,而被害人孙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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