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学好一辈子,学坏一阵子”。淮安的孔某本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但因沉迷网络,为筹集上网费,竟在深夜持刀抢劫了一名三轮车女车夫。11月23日,淮安市淮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孔某今年刚满20岁,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原本成绩优异的他因迷恋上了网络,学业一落千丈。今年8月底,放暑假在家的孔某由于缺钱花,便想通过抢劫的方式筹钱上网。经过再三考虑,孔某决定选择三轮车女车夫作为目标。
案发当天凌晨,孔某在淮安某KTV楼下拦下了被害人刘某的三轮车,以乘车为名让刘某送他回家,途中拿出匕首,抵住了刘某的脖子。
最终,孔某抢劫到200多元现金,一部手机及刘某身上的金银首饰,共计价值5651元。据了解,孔某在上中学时,父母离婚,他跟随母亲生活。由于孔某迷恋网络无法自拔,还有了抽烟等不良嗜好。每月父母给的1200元生活费,不到月底就花光了。
审理法官认为,按照正常的消费水平,一个大学生1200块钱,完全可以满足他平时生活。生活费不够,完全不能成为他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主要还是因为他法治意识淡薄。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孔某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已经构成抢劫罪,建议法院在有期徒刑三到四年间对其量刑。考虑到被告人孔某还是在校学生,且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偶犯,法院决定对其学校、家庭进行庭后走访,综合各方面因素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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