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关于十二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1月22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
【摘 要】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批准蒋卓庆同志代表十二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十二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苏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通过五年努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治本作用进一步发挥,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江苏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发展,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