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号下午四点多钟,一名40多岁的男子拿着一堆材料,来到南京迈皋桥派出所报警自首,男子称自己在担任物业经理期间,涉嫌职务侵占近27万,如今只求坐牢。 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名前来自首的男子姓康,是南京某物业公司的物业经理,负责两个小区六千多户居民的物业费收取。然而,康某在不到一年之内,将收取的27万公款全部挪用,挥霍一空。如今公司要求结账时,康某却填补不上了。
南京市迈皋桥派出所民警介绍,这个钱他主要是拿来挥霍,现在空缺填补不上,也没有偿还能力。就目前来看我们初步调查定性为职务侵占。
康某表示,自己在担任物业经理期间,多次从公司的会计手上套取发票,而收取费用之后又拖延上交,如此日复一日,挪用公款的额数额也越来越大,也很快被公司发现。
面对公司的一再催促,康某表示无力偿还,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但尽管如此,民警表示,部分业主的损失可能却无法挽回。
南京市迈皋桥派出所民警介绍,如果他有收据开给业主,业主可以凭收据找到公司,公司来追究责任,但是嫌疑人后期是打白条给户主,户主只凭白条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必须要有正规的收据才行。
目前,康某已经被警方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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