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宣判"甪直填埋上海垃圾"案件 4名被告获刑

2016年11月16日 08:05:02 | 来源:新华日报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15日,苏州市姑苏法院公开宣判了3起环境资源案件,省内首次判处涉及生活垃圾的环境污染罪。

  2014年10月起,被告人王某某利用在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承包某现代农业物流园用地回填业务的机会,将部分工程转包给被告人刘某某,任其填埋上海运来的生活垃圾;并邀被告人李某某负责工地管理,邀被告人韩某参与填埋工程,负责施工现场管理。

  刘某某等人将来自上海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层填埋,被发现后,仍然不听阻止继续填埋。直至2015年3月,相关部门把航道阻断,方才停止。据悉,该填埋场所处地块西北侧为吴淞江,东侧为农田,500米内有村庄3座,离最近的村庄仅125米。经检测,填埋场东侧断头浜小河和填埋场渗滤液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均高于吴淞江,且检出毒性物质挥发酚,填埋场南侧小沟渗滤液检出镉、铜、铅等重金属。

  该案造成公私财产损失合计人民币约1200余万元,属法律意义上的“后果特别严重”。姑苏法院以污染环境罪一审判处王某某等4名被告人2年6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6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

  数据显示,环境资源纠纷案件呈现出较快增长趋势。姑苏法院是苏州市3家集中管辖法院之一。今年1-10月份,该院新收此类案件51件,比去年全年增加1.2倍。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