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 (记者 张立婷 通讯员 邱权) 11月14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年一至三季度全市累计救助27.0952万人次,救助资金累计支出9528万元,其中直接救助支出6920万元、资助参保参合支出2608万元,大大减轻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
为进一步健全医疗救助制度,近日,宿迁市对医疗救助对象进行了界定:一方面保障重点对象,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我市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病重病患者等7类对象定为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同时适当拓展救助对象范围,要求有条件的县区逐步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和将不具有我市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病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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