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市民任先生去年手腕受伤做了一个手术,本来以为手术挺成功的,可是今年任先生感觉疼痛难忍,拍了片子以后,任先生大吃一惊,原来他的手腕处竟然有一根针。
任先生是灌云县伊山镇人,他受伤的右手四个掌指关节无法伸直,如果强力张开手掌会感觉疼痛。任先生说,因为手部受伤,任先生工作和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去年8月4号,任先生在家里和宠物狗玩,然后摔倒,被玻璃把肌腱和动脉都插断了。任先生说,受伤以后120救护车将其送到市区的新海骨科医院做肌腱吻合手术。任先生说,手术结束后,他大概住了7天就出院了,出院后,他感觉做复健的时候有些疼痛,但起初并没有放在心上。
今年7月份,任先生因为右手腕部疼痛难忍,到灌云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拍了CT片以后,结果让任先生大吃一惊。一张CT片显示:任先生的手腕部里面有一个明显的注射针头。任先生认为,这针头是去年右手做手术的时候,遗落在手腕处的。于是任先生找到了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局,做了医疗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书上写着:“医方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针头遗留在手术部位,负完全责任。其异物残留影响术后患肢功能锻炼,与目前右手功能障碍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随后,任先生又通过海州区卫生局联系过新海医院,并提出了赔偿要求,在任先生出示的赔偿要求清单上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共21万多元。任先生说:“医院给了我答复,答复就是赔偿我10万块钱,让我妥协。”
对于院方提出的10万元赔偿,任先生不能接受。连云港新海骨科医院的院长拒绝了记者的当面采访。不过,他电话中承认,确实是因为医生的过失导致手术中将针头落在任先生的右手腕处,对此,医院应当负有责任。针对任先生要求的21万多元,院方希望双方进一步协商。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