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动车撞伤儿童 孩子监护人被判主责

2016年11月07日 17:38:46 | 来源:江苏广电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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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两天,在南京六合区大厂街道,一辆电动自行车将一个4岁的小孩撞倒。南京交警十大队的民警在调看监控后,并没有认定撞人的电动车主负主要责任,而是孩子的监护人.

  南京交警十大队民警介绍到,当时电动自行车沿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小孩是和他母亲从旁边的店里面出来,机动车道上过来了一辆汽车,车上下来的人是小孩的奶奶,小孩看到奶奶以后,突然之间横穿非机动车道,电动车已经来不及采取措施了,然后就撞上小孩。

  事故发生后,交警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往医院,幸运的是,孩子只是胯部有些擦伤。常人看来,这起交通事故电动车撞人,车主应该负主要责任,民警调看监控后,做出了最终的事故认定。交警认为,这起事故主要是因为小孩横穿道路引起的,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负主要责任;电动车驾驶人因为疏于观察,要负次要责任。

  当时,孩子的母亲对这个认定结果并不认同。后来经过民警的一番教育,终于接受了事故认定书。

  警方提醒,学龄前儿童上路一定要看管好孩子,最好是牵引,在自己的监护和可控的范围内,可以时刻掌控小孩的安全。除了马路上,在没有人车分流的小区里也要格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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