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诉人 陈先生
陈先生介绍,2007年张家港市大新镇桥头村为发展当地经济,将桥头村11组16.28亩闲置的农用地租给了自己。当时大新镇政府开具了一份同意他在闲置农用地建厂房的证明,到了2010年,陈先生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将已经流转为工业用地性质的桥头村11组地块买了下来。并于2010年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5年临时土地证。
△ 投诉人 陈先生
陈先生不明白,2010年张家港市规划局下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和2014年张家港市国土局下发的土地证上的用地性质都是工业用地,而且自己已经在这块土地上盖了厂房经营多年,怎么突然就变成了农林用地了呢?
△ 张家港市规划局 工作人员
在张家港市规划局,工作人员一再强调乡镇的土地性质是由乡镇政府确定。而张家港市规划局也用书面的形式告知陈先生:大新镇的总体规划是由大新镇镇政府组织编制,建议向大新镇政府了解情况。为此,陈先生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询问了大新镇政府,得到的答复是该地块未调整为农林用地。
△ 张家港市大新镇政府 工作人员
在大新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土地证,陈先生厂房的土地性质就是工业用地。
△ 张家港市大新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
跑了规划局、大新镇政府和国土所三个部门,关于厂房的土地性质到底是工业还是农林用地?陈先生也糊涂了。
△ 投诉人 陈先生
希望在国土部门的协调下,当地政府的关注下,陈先生能尽快拿到不动产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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