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司机没“碰到” 为何要赔2万元?

2016年11月04日 14:22:53 |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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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1月4日讯  小轿车超过前方电动三轮车后突然拐弯,三轮车猝不及防摔倒在地,造成骑车老太右肩胛骨骨折,小轿车车主被判负全责后大呼冤枉。记者昨天从泰州姜堰警方获悉,该起特殊的交通事故赔偿案,经调解双方已经达成一致,轿车司机自愿赔偿受伤老太医药费2万余元。

  11月1日上午,泰州姜堰交警公布了一起交通事故的监控录像,事故双方并没有任何接触,但一方避险时摔倒。监控显示,10月27日下午两点左右,一辆轿车沿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府前路由东向西行驶,小轿车超过前方电动三轮车后突然拐弯,三轮车猝不及防摔倒在地,造成骑车老太右肩胛骨骨折。经交警认定,轿车司机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后,沈某大呼冤枉,认为自己没有碰到这个骑三轮车的老太,他没有责任。

  面对沈某质疑,交警解释,事发前,骑电动车的老太在沈某的右前方行驶,沈某超车后突然拐弯到老太的前方,没有给老人留下可以避让的空间。“相撞”并不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必要前提,只要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并与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即使没有接触,责任同样难免。听了交警的解释,沈某表示认可。经过协调,沈某赔偿受伤老太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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