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监督:未取销许先宣传 “临时售楼处”涉嫌违规

2016年10月26日 18:54:11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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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全媒体记者:何畔/近日有市民向我们反映,在南京江宁百家湖,一家名叫中锐·星湖名邸的楼盘在城基大厦开设了一处销售中心,不过购房市民在销售现场却看不到任何销售许可相关证件。这家销售中心靠谱吗?

  荔枝新闻记者在天元路127号诚基大厦一楼沿街商铺找到了中锐·星湖名邸展示销售中心,中心面积不大,不过沙盘、VR样板体验、户型图、项目电子屏等设备却一应俱全。销售人员表示,目前星湖名邸楼盘共有三栋楼,近期要销售的只有一栋。“我们开盘先开这一栋,130套,三房的,33层,得房率76%。”销售人员告诉记者。

  根据国家规定,凡是带有“销售”字样的销售中心,必须在大厅显眼位置设置公示栏,须公示五证。不过记者在现场并没有看到楼盘的销售许可证。

  对此,销售人员这样解释:“我们售楼处在这边两三个月了,只是门头不明显,我们只用几个月,那边好了就搬走。我们如果有销售许可10天之内必须开盘,因为没有才是前期阶段,每个楼盘打算卖了,都有这个阶段,蓄水在前期。” 

  销售人员表示,这是项目的临时销售点,尽管楼盘还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但是楼盘的销售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相关的户型图已经出炉,随即销售人员向记者展示了销售单页。“户型是107平方,和132平方,学区交房的时候教育部门确定。下个月月底开盘。”

  销售人员表示,目前他们正在进行意向顾客的登记工作,购房者可以带上购房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购房登记。并表示,可以参加积分活动,但积分暂时没有说法,可能和选房有关系,具体怎么操作没有定。

  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这家临时售楼处却在通过大肆宣传要求购房者办理登记手续,这种行为是否违规呢?《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广告。接到记者举报后,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随即赶到现场,面对检查,这家临时售楼处却突然歇业,大门紧锁。

  荔枝新闻记者在销售中心门前找到了当时的销售人员,面对记者采访,这位销售人员也是避而不谈,直接上车离开。

  对此,执法人员表示,就目前来看,销售中心发布楼盘户型图宣传单页已经涉嫌违规。

  南京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我们现在现场进不去,从广告三夜来说,是在发布广告,户型面积涉及的很具体,没有销售许可证,按照新广告法,和房地长广告规定,肯定是违反了,如果调查属实,肯定要处理。我们要找到他的公司,售楼处不在这个地方,我们换时间再来,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表示,对于这家售楼中心不配合检查的行为,他们将严厉查处。

  而江宁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则表示,这家楼盘还没有到住建部门申请销售许可证,目前商家只能进行品牌展示,任何收取购房款的行为都是违规的。如果市民发现商家有违规收费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住建部门投诉。“楼盘采用各种形式进行推广可以的,在推广过程中,不要有销售行为。我们要去现场去看,看这个楼盘是否具备销售条件,如果具备督促他办理许可,并且在此过程中严格要求他按照规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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