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撞倒"违章"电动车 车主自认"无过错"离开现场成逃逸

2016年10月21日 14:34:46 | 来源:江苏广电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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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不管大小,都应该停车进行处理。不过日前,淮安市区有位车主在撞倒一辆电动车后,自认为自己无过错,便离开了现场,结果,这样的举动,改变了事故的性质。

  监控画面显示:路口交通信号灯由红灯跳转至绿灯,这时一辆电动车从右侧直行车道驶来并准备左转,就在其进入人行横道线时,路口等候红灯的轿车也开始通行,见此情形,电动车驾驶人一时不知所措,就在犹豫之际,一辆直行的黑色轿车将其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黑色轿车仅仅停留几秒后便驾车而去。

  淮安市淮安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李屹东介绍,在双方行车过程中,轿车是遵守交通信号的,他的主要违法行为是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没有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而是驾车逃离。电动车的违法行为是,虽然在他通行的方向是绿灯,但是他转弯的时候应该仔细观察,确保安全然后再转弯。

  幸运的是,电动车上两名乘客只是受到了皮外伤,身体并无大碍。接警后,民警根据监控迅速锁定了肇事逃逸车辆,最终,轿车车主在民警的督促下到交警大队接受了处理。民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李屹东介绍,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要负事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责任的,可以减轻逃逸者的事故责任。提醒广大朋友,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必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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