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南京市民赵先生,在南京江宁区荷叶山服务区上厕所时,将自己的一个双肩包落在了服务区餐厅的座位上,里面放着好几万元现金和不少证件。因为发现包丢的时候,赵先生已经离开了服务区,他连忙报了警,正在服务区巡逻的南京交警十一大队民警胡辰立刻赶到了赵先生丢包的餐厅。
餐厅的师傅告诉民警,他看到了有一个人拿走了包,上了一辆紫色的轿车。得知了拿包人的线索,民警立即追了出去,找到了这辆紫色的轿车。
让民警哭笑不得的是,这位男子先是声称这个包就是自己的。见到事情败露,不仅不愿还包,竟然还提出了和民警平分的建议。民警严厉告诉对方,这样的行为属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到此时,男子才不情愿的交出了包和现金。民警也现场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生活中,经常会面对一些这样的诱惑,捡到别人丢下的财物,购物时被多找了钱,有些人会选择找到失主原物奉还,可有些人却会当成是自己来了财运,收入囊中,却不知这样的行为会构成侵占财产罪。君子好财,取之有道,千万别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丢了自己的人品,更犯了法。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