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称房子被人在网上备案销售 一查竟是一房两卖的闹剧

2016年10月19日 15:23:16 | 来源:zhong5.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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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买卖前,卖家首先要提供不动产权证,证明房子是自己的。可是日前,市民刘先生却反映称他在10月14日才从常州市不动产权交易中心拿到不动产权证,然而9月29日他的房子已经被人在网上备案销售了,这让他难以置信。那么到底是谁在卖他的房子呢?

  10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刘先生,他介绍自己是安徽人,2011年大学毕业后到常州工作,然后父母就为他在新北区时代上院花100多万给他买了一套150多平米的期房。市民刘远告诉记者:“来到常州以后家里人打算让我们在这边定居生活,所以在这边给我买了一套房子,是我父母给我买的房子,在2015年中旬的时候我又到其他地方工作了,然后常州这边的房子就暂支搁置在这里。”

  最近常州不动产权交易中心通知他房子不动产权证已经办好,可以领取了。刘远说:“10月14日我来拿房产不动产权证的时候,顺便在房管中心查了一下我这个房屋信息,然后发现在9月29日的时候已经被网签(备案了)。”

  刘远表示当时他很吃惊,就想弄个明白到底是谁在卖他的房子。自己在房管部门的信息被泄露了吗?经过一番调查,刘远查到了一家中介机构。“这个做网签以后,如果我要拿这个房子贷款或者再次交易,我都不能再做了,就相当于说房产证在我手上,但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已经被钉死了,就已经给捆绑到云天房产了。”

  房子的信息怎么会被泄露到了网上,还被中介拿去和别人签了约,这事实在让人觉得匪夷所思。记者首先在龙锦路上找到了这家中介机构,工作人员表示房子是刘远亲自来登记的,合同也签了,定金也拿了,但当时的确没有提供不动产权证。

  常州市云天房产有限公司经纪人曹志平称:“这一份合同是9月8日由这个房东刘远,他卖给我们这边常州市的两位市民,当时购买代理人提供证件签订的合同,这个是合同原件,当时他一共收了5万元定金,然后因为他没有能够提供房产证原件,所以这五万元是暂存在我这边的,但是整个收条上他是自己签了字,就是表示他收了那5万定金。”

  到底是房管部门工作失误,导致刘远的房子被网签,还是刘远在这件事上说了谎呢?经过记者的一番核实,刘远承认这份房屋转让合同的确是他签的。“虽然我跟云天中介有签这个卖房协议的,但是后来我已经告知他这个房子我不卖了。”

  对此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表示,房子卖不卖这是房东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卖方如果毁约,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买房者作出赔偿。

  常州市云天房产有限公司经纪人曹志平告诉记者:“我的这个买家,一直通知他过来过户他不来,通知他过来商谈违约他也不来。我这边总归是按照我的公司流程来,因为我要保障我这边客户跟我自己的权益对吗?所以说整个事情的过错方完全在他自己一个人,这个人他就是看了常州的房子好像涨了多少钱了,他觉得好像不要履行之前签订的合同了,他就可以直接去跟,第二个买家去签订合同了。”

  曹志平介绍,9月8日刘远以12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第一个买家,此后又在10月14日以13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第二个买家,同样收取了定金。“他在14日跟第二个客户签订合同之后,第二个客户他按照我们房管局的要求,去进行备案的话是备案不了的,这样的话他通过他的渠道了解到是由我们这边可能备案被掉了,那他就过来找我们,问我们是怎么样的一回事情,那我们很简单把我们签订的合同给他看,他就是到这个房子其实他是第二个买家,就似作为一房两卖的受害者。”

  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刘远真心想卖房子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履行过户手续,如果不想卖了,那就要对两位买主和两家中介作出经济赔偿。

  律师万政认为:“我们在履行合同过程当中,还是应当有一些诚信原则。那么我们应当有一些契约精神。签订了一个协议不管外部情况发生多大的变化,一般情况下我们还是不要推翻这个协议为好;如果给对方造成了损失,那么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可能这个损失超过违约金范围的话,那么可以通过诉讼来进行解决,来要求对方弥补这个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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