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出狱又犯案男子"五进宫"

2016年10月10日 11:09:13 |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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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场舞“神曲”《爱情买卖》里有句歌词:“爱情不是你想卖,想买就能卖。”50多岁的杨某偏不信这个理儿,在爱上狱友的女友后,花钱请狱友退出,欲和其女友交往。怎料,钱花了,感情没买来。为此,他竟放火欲杀人,幸亏火势及时被扑灭,才未能酿成悲剧。近日,杨某因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广陵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花钱买感情失败

  五旬男子起了杀人念头

  杨某,1958年出生,家住邗江区。1997年至2011年,杨某因犯盗窃罪等,先后“四进宫”。2015年年底,已经刑满释放的杨某开始在扬州四处打零工。在此期间,他遇到了老潘(化名)。老潘今年50岁,2012年,两人在监狱服刑期间相识。重获自由后,老潘就在女友阿绫(化名)家生活。

  和杨某重逢后,老潘也带着他一起住进了阿绫家。然而,在共同生活期间,杨某对阿绫渐生情愫。

  3月中旬,老潘得知这一情况后,找杨某商谈解决办法。其间,老潘表示,他同意退出这场“三角恋”,但有个条件——因为在和阿绫共同生活期间,他承担了各项生活开支,同时,还帮阿绫还了一些债务,因此,杨某必须补偿他两万元。

  杨某痛快答应,随后,他找亲戚借了两万元给老潘。拿到钱后,老潘履行约定,并搬出了阿绫家。

  原本,杨某以为,老潘走后,阿绫就会一心一意地和他一起生活。但他万万没想到,阿绫并没有想要和他在一起,反而对老潘余情未了,这让杨某心理失衡。他认为,自己不仅花钱补偿老潘,还借钱帮阿绫还了部分债务,到头来,人财两空。于是,他越想越来火,萌生了烧死阿绫的念头。

  放火杀人未遂

  自首后又被查出盗窃

  4月12日凌晨两点多,杨某带着浸有机油的外套来到阿绫家附近,后把外套点燃,扔进阿绫家卫生间。

  杨某认为,阿绫家是木质结构的,只要其中一间着火,其他房间也会烧起来,阿绫一定会烧死。因此,在看到卫生间内起火后,他离开现场。可杨某没料到的是,因担心被报复,阿绫在案发前几天,就请老潘过来陪她住。案发当晚,老潘正在阿绫家,听到动静后,随即起来扑火。

  就在两人扑火时,杨某因作案后比较害怕,加上想知道阿绫是否命丧火海,打电话报警,称自己放了火,要投案自首,后带着民警赶至作案现场。幸运的是,现场的火已经被老潘和阿绫扑灭。归案后,杨某对自己放火欲烧死阿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侦查机关发现,2015年8月至2015年9月,杨某在扬州一苗猪市场打工期间,盗窃该市场老板4600元。对此,杨某亦供认不讳。

  近日,广陵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对杨某提起公诉。广陵区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杨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鉴于他系累犯,同时,考虑到他在故意杀人犯罪中,系犯罪未遂,且有自首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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