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改1000天,从法治理念走向法治信仰|荔枝时评

2016年09月28日 11:44:59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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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肖余恨

  (作者肖余恨,“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教授;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自2013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至今,已满1000天。1000天,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不过一瞬,但对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中国人民来说,却是丰满充实、记忆深刻的一段时光。

  如果我们把这1000天,当作一次考试,那么,我们先来看看这1000天里,中央深改组都做了些什么。

  在这1000天里,中央深改组共召开了27次会议,审议了162份改革文件。在深化改革方面,简单地说,这三年主要就是“搭梁立柱、夯基垒台”,即把改革的基本框架建起来,下面就是完善、细化、修缮、美化了。可别小看“搭梁立柱、夯基垒台”,这可不是简单的“加法”,其所涉及到的改革举措数量之多、力度之大、范围之广、触及之深,前所未有,因为触及到不少即得利益、要对一些即得利益动刀子,要对一些奶酪做减法,其所遇到阻力也是不可小视的,“于无声处听惊雷”,很多时候,就是这么一个感觉。

  在深化改革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依法治国是条主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决策中,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被视为“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成为上下贯通的“姊妹篇”。“依法治国”与“深化改革”相辅相成,成为本届政府的核心执政思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经召开了27次会议,其中21次研究审议过法治建设方面的议题。可以说,这1000天,已经将法治变成了深入人心的执政理念。

  怎样做到这一点的?2014年10月20日,十八届四中全会是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的中共中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以鲜明的时代印记树立了一座里程碑,这是一次依法治国的总动员。然后,围绕依法治国的系统工作全面展开。在立法、执法和公正司法等三个方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审议和通过了《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等数十个文件。抓铁有痕,久久为功,法治建设有条不紊。

  “我国是个人情社会,人们的社会联系广泛,上下级、亲戚朋友、老战友、老同事、老同学关系比较融洽,逢事喜欢讲个熟门熟道,但如果人情介入了法律和权力领域,就会带来问题,甚至带来严重问题。” 习近平说,“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找法,而不是找人,就是对依法治国、依法理政最接地气、最通俗的说法。

  公民依法办事,是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基础。要实现这个社会基础,就要从“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样的一个个小目标出发,一步一个脚印推进,如此,依法治国的理念,才能清晰而坚实地在实践中慢慢得以强化。就在最近,几部门联合发文,以切实有效的综治手法打击老赖,对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网络诈骗行为,也以雷霆手法,发出了最后通碟,就是要让群众有对依法治国有真正的获得感,并最终让法治理念成为全社会的信仰。

  当然,我们离全社会信仰法治这个宏伟目标,还有不短的路,有许多工作要跟上来、扎下去、抓起来。但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这一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有这样的共识,如果再加上更巩固的法治意志、更高水平的法治思维,中国共产党势必将会开创治国理政的法治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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