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大葱油饼”不需要悲情,要办法|荔枝时评

2016年09月28日 16:47:41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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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石川  

  (作者王石川,“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媒体人;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因受BBC关注,藏在深闺的上海小吃“阿大葱油饼”,名声大噪,也引来“杀身之祸”——因属无证经营,被执法部门关停。最新消息是,据阿大透露,928日,黄浦区政府分管领导前往其所在的瑞金二路街道参与协调会,跟他商量解决方案。

  由于多年的口碑“营销”,“阿大葱油饼”早已积累了无数食客的情感沉淀,传出它被“点杀”的消息后,不独它的忠实拥趸,连无数不知名的网友也替它声援。但是,法不容情,你一家可以无证经营,那么其它人是不是都可以呢?还有人说:这事儿简单,既然没证,赶紧办个证就是了。

  说得何其轻巧?!如果办证这么容易,阿大早就办了,何须网友提醒?其实,葱油饼并非第一次被关停,在30多年的历史中可谓命运多舛,比如,就在今年721日,“阿大葱油饼”已被关停过一次。为此,阿大书面做出承诺不再从事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一边是食客的盛赞,一边是邻里的投诉;一边是艰难度日,一边是执法峻厉。怎么办?办证是唯一出路。

  可是,阿大之所以办不了证,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他是在他家楼下的天井破墙开店,而按法律规定,开食品店只能租用商业用房。也许有人会说,那就租住商业用房嘛!问题是,阿大租得起吗?据其称,若要在现今的“阿大葱油饼”门面附近找一家能办证照的经营场所,少说得一个月租金两三万,1个月的盈利不够付房租的。

  故此,炮轰执法者不合法,一味地呼吁放过阿大也没有用。即便在舆论压力下,阿大被网开一面,其他无证经营的“葱油饼”该怎么办?爱心泛滥,只能拯救个案,且对其他有证经营者不公。

  但一项经营者用心、消费者欢迎的经营项目却办不下去,一定是中间出了什么问题。我们更应该通过破除制度性障碍,让“阿大”们多一些转机。曾听一个做儿童教育培训的朋友介绍,培训机构的资质要求之一就是单个教学点营业面积500平方以上,这样光房租就要每年50万,委实负担不起。因此,虽然她已经做了很多年,在业内算是小有成就,但其实一直拿不到资质,只能付钱“租用”别人的资质。有些时候,规定过于僵硬,对民众搞经营设置了较高的门槛,有关部门是否也应该多方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呢?

  值得一提的是,本届中央政府倾力推动简政放权,降低创业门槛,比如“花一元钱就能注册公司”“在自有房屋里也能办公司”,消息传出,舆论点赞。能不能向前一步,由“阿大葱油饼”事件,进一步关注中小经营者的生存困境,给予更多的帮助呢?

  退一万步说,即便不能突破这一制度硬约束,执法者也应该多一些勤政,少一些懒政。美国曾有一起类似的案例,7岁女孩摆摊卖柠檬水,这是她平生头一次创业:她们在一个画家和一个卖包的摊位中间摆起了卖柠檬水的小摊。但根据当地法律,临时摆摊需要花120美元办临时卫生执照,执法者将其查处后却备受诟病,讨伐管理员用“官僚主义”扼杀了小女孩的创业热情。

  无独有偶,20143月,印度政府上下议院通过《街头小贩法》,让上千万街头小贩“终见天日”。原来,印度法院早已判定,街头摆摊叫卖是人们谋生的一项基本权利。该法规定,在对街头小贩状况彻底调查清楚前,禁止清除摆摊者,并将为小贩颁发营业许可。诸如此类,无不说明不能只将不合规的食品经营者关闭了事,更应该履行必需的制度保障。

  片面夸大法与情的冲突并没有意义,在这起事件中我们更应该正视公民创新之艰难,正视弱势群体谋生之不易。更何况阿大还是残疾人,他生存的权利应该受到呵护,而不是伤害。如果我们的职能部门多一些管理艺术,如果立法机关多接地气,那就是众多“阿大”们的大幸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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