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涨40多万,南京江宁一房主反悔不卖了

2016年09月28日 10:51:06 |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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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快报讯(记者 丁晟 通讯员 鼓研)今年1月,胡小姐和丈夫打算买套房作为投资。很快,他们看中了南京江宁某小区一套140多平米的房子,房主的女婿周某带他们看完房后,胡小姐就与周某签订了合同。由于对方房子还没办好产权证,胡小姐就先付了5万元定金。但过了一段时间,对方却反悔不卖了。胡小姐将周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0万元并返还定金。

  他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上,价格是295万元,胡小姐知道周某并不是房主,但胡小姐说:“我看到他拿着房屋原来的预售合同,也拿着房主的身份证。以为是他的丈母娘委托他来卖这个房子。”胡小姐说,在签合同之前,周某也当着自己和中介的面,和房主通了电话,确定可以卖房。

  法庭上,周某的代理律师称,周某并不是房主,而胡小姐与周某签订购房合同事后也没有得到真正房主的追认,周某无权处置丈母娘的房产。而胡小姐和中介公司明明知道周某不是房主,却与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损失应当自己承担。

  现代快报记者看到,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签字的果然只有周某,并没有他的丈母娘。

  “房价在短短几个月内涨得很快。耗了这么长时间,我们损失很大。”胡小姐说,“我后来只能在4月份以359万元的价格,在这个小区附近买了一套期房。面积还没有这个大,却贵了60多万。”

  记者了解到,纠纷房屋所在小区的同户型房子价格都已经涨到了340万元左右。

  中介公司表示,他们经手的房屋买卖中,这样的案例也实属罕见,“房价虽然涨得快,但多数人还是讲诚信的,签了合同很少有人违约。”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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