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泳镜、泳帽、“跟屁虫”,这是户外游泳的标配。

9月12日,两名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游泳爱好者在濠河野泳。
南通网讯(记者 江建华)12月1日起,我市首部实体法《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规定,严禁“在禁止区域或者时段游泳、垂钓”,同时明确了处罚标准,“经劝阻教育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这意味着,对于长期以来管理难见成效的濠河游泳,将迎来一个“有规矩”的时代。
王天池,74岁,来南通经商14年,一直坚持在濠河游泳锻炼。提及濠河,老王赞不绝口,“走了很多地方,在市中心就有这么好的户外游泳的地方,实在难得!”他表示,人能下河游泳,说明水质没有问题,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一道独特的城市风景。
61岁的李亚京是个出生于北京,成长于南通的“老南通”。与老王不同,老李对濠河的前世今生有更多的认识。他十几岁就开始在濠河游泳,至今已游了30多个年头。之所以不是40多年,他解释道,由于城市的飞速发展,濠河一度为“污”所困,经历了“爱不起,下不去”的10年。作为“老南通”,在见证了濠河水质由好变坏,又由坏变好之后,李亚京直言政府大力整治濠河是造福于民的大好事。
与老王、老李持相同观点的市民为数不少。知情人透露,由于濠河水质的显著改善,这里受到越来越多游泳者的青睐,即便在寒风刺骨的寒冬腊月,不少游泳爱好者对它依然不离不弃。此外,一些外地游泳爱好者还经常与我市游泳社团联系,前来体验。
如果说水质改善是濠河的“大喜”,那么,缺乏安全措施的“野泳”则是濠河的“大忧”。
就在上个月,濠河实验中学附近水域,一名男子沉入水底,虽经其他游泳爱好者捞起,但终无回天之力。一年前,几乎在同一地点,也曾发生过溺水死亡悲剧。
曾成功横渡过琼州海峡的游泳爱好者“总动员”说,每年夏天,濠河城隍庙附近水域,几乎和游泳池一样热闹,有“跟屁虫”(注:户外游泳救护用具)的没“跟屁虫”的,不管水性如何也不论深浅就盲目下河,很是让人担忧。记者昨天在城隍庙码头发现,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游泳爱好者仍为数不少。
“有些人根本就不听劝!”对于部分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就下河的游泳爱好者,“总动员”表示很无奈。记者注意到,此前濠河景区也曾安排过专人驾艇在濠河进行巡视、劝阻,但收效甚微。
据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透露,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和严格管理,濠河区域内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受到严重破坏,水质污染尤其严重。从1985年开始,历届市政府把规划建设濠河列为加快南通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先后成功搬迁了4个大型垃圾中转站、12个水运粪码头、56家重污染单位,并通过打坝断流、截污入管、建泵设闸、生物养护、河道保洁等举措,全面提升濠河水质。目前,北濠河水质总体已达到Ⅲ类标准。
作为位于城市中心的开放性景区,濠河与市民生活关联度极大,其整治成果也已成为人们共享的“红利”。对于如何在贯彻落实《条例》的基础上分享这一“红利”,游泳爱好者“南通好市民”认为,必须对濠河户外游泳予以规范管理。他建议,要及早明确许可区域和时段,严禁“任性”下水;对游泳爱好者实行准入制度,经测试达标者方可下水;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如必须配备“跟屁虫”),实行结伴制度,严禁单人下水;成立民间濠河救护队,加强保护和急救措施等。
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主任吴忠说,对于市民关心的“禁止区域”、“禁止时段”以及如何确保执法到位,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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