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新政改革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用地可租可让 年限有长有短

2016年09月03日 18:51:49 | 来源:江苏广电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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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改革工业用地供应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全面升级工业用地供应方式。

  按照现行工业用地供应制度,工业企业在项目建设初期就需支付50年使用期限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导致企业初次取得土地成本较高,且易造成土地低效利用。《指导意见》鼓励各地探索实行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多种方式并存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长期租赁”、“租让结合”一般不超过20年,“先租后让”、“弹性出让”一般不超过30年。

  对国家和省支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指导意见》明确优先安排供地。对用地规模小于1.5公顷且适宜使用四层及四层以上配工业电梯高标准厂房的工业项目,不再单独供地,引导工业项目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对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相比现行制度,《指导意见》将强化政府对土地资源配置的调节和管控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也将降低工业企业初次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成本,使企业可以拿出更多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尽快投产达效,实现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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