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
9月1号,《南京市邮政条例》将正式实施。对于其中市民普遍关心的,快件投递两次以上需要收费的条款,记者从今天(25号)下午南京市邮政管理局举办的条例宣贯会上了解到,是否收费和收费标准由各个快递公司自行规定,这也意味着短时间内如果快递公司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则消费者不用承担相应的成本。江苏台记者查多、实习生杨阳的报道。
依据南京市邮政管理局的统计,截止到2015年底,南京市快件量已经上升到5亿多件,平均每天运送快递量超过130万,天天快递南京公司负责人李军表示,他们每个快递员每天要运送快件100~150件,其中约有4~5%的快件会出现三次以上的投递,快递员压力很大:“这个规定之后,快递员会觉得没有白跑,我们原来说三次投递不到位可以原件退回,如果可以收费的话,快递员会积极的联系,收入会有所增加,收费的话上面没有明确规定,我们也不知道。”
这样的观点,现场参与会议的160多家快递公司和网点大多都表示赞同,认为这样的政策对快递员是一个保障,但是对于如何执行和收费标准,快递公司普遍都存在疑虑。南京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蒋波表示,这一规定重点是保证快递资源的平均分配,至于收费的定价权则交给市场,但收费标准要报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我觉得第一是要明码标价提前告知,第三次如果我们企业要收费一定要跟我们收件人明确。另一个关键呢,流程一定要完善,就是前面两次你怎么合理鉴定。事实上从第三次开始,用户也完全可以不选择要求企业再送来,完全可以选择到企业网店去自取。”
时下快递业竞争激烈,不少快递公司为了抢夺客户都在压低价格,任何一家公司率先提出第三次收费都可能造成客户的流失,同时各家快递公司总部都尚未有相应的规定,因此,南京市场也多是在观望中。如果各家公司都不执行这一的条款,是否意味着法律条文形同虚设?蒋波解释,这是法律赋予快递公司的权利,快递公司可以自行决定:“08年我们国家颁布的行业标准里面,条款是这样规定的,提供两次免费投递服务,第三次如果用户有需求的话呢,我们快递服务组织可以适当收取费用。这一次呢不是首创,但可能从立法层面,我们在全国范围内是第一个通过地方立法把它写到条例里面。”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