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纠纷 男子投掷“燃烧瓶”被判刑

2016年08月20日 20:07:53 |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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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艳 汪云龙)前两天,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放火案。被告人朱某与女子苏某出现感情纠纷后,为了报复对方,朱某居然用自制的燃烧瓶,扔到对方家里,导致对方家中着火。最终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6年4月7日晚,张家港市乐余镇一位居民看到,邻居苏某家门口停着一辆摩托车,一名男子骑在摩托车上,手上还拿着一个着火的玻璃瓶。

  顿时,苏某家二楼的窗帘就烧了起来,所幸大家及时将火扑灭,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警方通过线索,很快将朱某抓获。庭审中,朱某交代,他与女子苏某在一起没多久,对方就提出了分手,几次想复合都遭到了拒绝,于是他一直怀恨在心,当天,便用玻璃瓶、棉纱、汽油制成燃烧瓶,扔到对方家里,想以此来报复苏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放火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最终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三年。江苏城市频道为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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