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66岁的唐大妈2012年向朋友借了十万元钱应急,之后她省吃俭用三年,终于在今年把钱攒齐了,不料在还钱路上,不慎遗失了这十万元。还债钱丢了,老太太心急如焚,连日来,常州唐大妈骑车不慎遗失十万元的消息牵动着很多常州人的心。昨天上午,唐大妈接到了常州武进区马杭派出所民警的电话,通知她,她丢失的十万块现金找到了。
事发:十万债款不翼而飞
唐大妈没有工作,之前做点小生意,老伴退休前是名保洁员,家庭条件很一般。据她回忆,11号,她在家把十万元现金包好,放进平时用的菜篮子里,上面还盖上两件旧衣服,把菜篮子放在电动车的踏板处,骑着车出门去还钱,在由延政路向西转往常武路时,被路上的窨井盖颠簸了一下,没想到,就这一下 把脚边装着巨款的菜篮子给颠落了。唐大妈说,自己当时一点也没发现,等发现后再回去找的时候,就只有衣服了,于是报了警。

今天下午,唐大妈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描述了事发经过
接警:调取监控寻找蛛丝马迹
接警后,马杭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带着唐大妈查看路面监控。通过监控视频,民警初步分析,唐大妈的篮子应该是从御城东门向西至常武路这段大约300米的路程中掉落的,丢失篮子的地方正处于道路监控的盲区,于是,警方决定调看300米路段附近的高空探头,看看能不能有新的发现。终于在延政路、常武路东北角发现了唐大妈的菜篮子。从监控探头里看到,掉落的菜篮子并没引起行人的注意,直到两分钟后,被一辆三轮车的车主发现并捡走了。

彭警官向记者介绍监控录像画面
由于监控模糊,无法辨识,警方根据沿路视频再次追踪,寻找捡篮子的女子,看了一天一夜的监控,警方终于掌握了该女子的基本特征。
马杭派出所民警彭程表示:“通过高清抓拍,抓拍到捡钱的是一名40多岁的中年妇女,体型偏胖,骑着一辆电动车,电动车上有一些干货,车上还有泡沫啊什么的,感觉是收的垃圾,车尾还贴着广告。”
发现:十万现金物归原主
根据这些特征,警方找到了该女子的暂住地 湖塘镇东庄村委 东庄村。13号,警方组织10余名警力,分成两组,挨家挨户走访调查。东庄村有1000多户居民,外来务工人口居多,由于他们早上很早出门,晚上很晚回,直到15号早上五点,警方才敲开了 捡篮子的魏女士的家门。民警彭程说,到魏女士家的时候,她正好在,民警问她有没有捡到,她就交出来了。

唐大妈的菜篮子和十万元现金
46岁的魏某来常州打工10多年了,一直以收废品、买炒货为生,据她回忆:当天她骑着三轮车去收硬纸板,看到路上有个菜篮子,便将菜篮子带回了家,到家打开后发现里面好几捆钱,捡到这笔钱后她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就把菜篮子放床底,等老公回来拿主意。魏女士说,准备等老公回来报警,他有点文化,自己一点文化没有,没上过学。
15号上午,丢失了5天的菜篮子和十万元现金再次回到了唐大妈的手中。在派出所,唐大妈见到了魏女士,拿出3000元给魏女士表示谢意。带着歉意的魏女士起初不肯收,在唐大妈的坚持下,魏女士才收下。
唐大妈说:“她还是个好人,红包里面的钱没动,原封没动给我们,我还是表示蛮感谢她的。警察这块,都讲不出来了,这两天又热,一天都没休息,起早摸黑的帮我们,很激动很感动了。”

物归原主,唐大妈(中)很高兴
疑问:不主动归还犯法吗?
捡到钱,不主动把钱交出,是否会构成犯罪?律师表示,根据《刑法》规定,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都构成侵占罪。
十万现金对于我们大部分人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钱,特别是对于唐大妈来说,好不容易凑齐的十万元还债钱就这么丢了,这心情必然是万分焦急的,在这里希望大家在捡到钱物后,能换位思考,理解失主的心情,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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