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工作落地年:年底全面实现“发新停旧”

2016年08月12日 09:20:40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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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被称为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落地之年。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地方国土部门了解到,随着上半年不动产登记工作重点由省、市级转向市、县级的地方层面,下半年以来“落地基层”的登记工作正在各地持续推进,计划在年底前全面实现“发新停旧”的工作目标。

  8月5日, 湖北省十堰市中心城区及7个县市区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在职责机构整合、场地设施配置、数据库统一等10个方面落实到位,并且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至此,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在该市全面“落地”。

  8月4日,为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四川广安市组织召开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同时要求,严格按照“8月底”全面完成全市范围内停发旧证、发放新证的工作目标要求,细化措施、倒排时间,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目标。

  7月29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并定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规范》等配套文件亦同步实施。据悉,这是全国首部不动产登记地方性法规。

  与以上地方类似,浙江省近期明确了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的主要任务:通过制定全省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标准规范体系;通过清理整合各部门历史登记数据,建立数据资源体系;通过开发相关应用系统,建立应用服务体系;通过完善软硬件环境和网络环境,建立基础保障体系。

  除了地方层面,国土部针对不动产登记的督促工作也在坚持进行。7月28日,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在“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汇总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上表示,今年要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地,年底前全面完成“发新停旧”任务。

  王广华还说,各地要倒排时间进度、量化阶段目标,确保完成2017年底全面建成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2018年全面应用的任务。

  同一日,国土部官网发布消息,财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明的8类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不仅如此,《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获悉,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已纳入国务院办公厅年度专项督查台账,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将予以公开通报或约谈问责。根据督查“时间表”,7月至9月为地方自查阶段,要求省级自查报告9月底前上报国土部。

  国土部方面表示,2016年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的关键一年,按照计划,要力争年底前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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