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方便!南京取消失业人员名单7日内备案手续

2016年08月09日 08:25:56 |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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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取消失业人员名单7日内备案手续,用人单位只需将失业人员名单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即可。

  此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前,失业前所在单位须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备案,由于用人单位的疏忽等原因,导致部分失业人员不能及时领取失业金。即日起,我市取消失业人员名单7日内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无需在7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职工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资料进行备案审查,只需将失业人员名单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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